一、传统及数字媒介的二重性:功能性与艺术性
摄影出现后立刻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多集中在摄影到底是不是艺术。持肯定意见者为此欣喜若狂,如当时法国著名的室内设计艺术家保罗·德拉洛奇在看到达盖尔的银板术时就断言:“从今天起绘画死亡了。”[1]但持否定意见者的态度也同样坚决,如著名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就认为:“如果允许摄影在某些功能上补充艺术,在作为它自然盟友的大众的愚蠢帮助下,摄影很快就会取代艺术,或索性毁掉艺术。所以,现在是摄影回去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了,即作为科学和艺术的仆人,但是,它是地位十分低下的仆人,就像印刷和速记,它们既没有创造也没有取代文学。”[2]4这场论争到现在也没有完全结束。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本雅明在其影响极大的《摄影小史》中,也未对摄影是否为艺术作出肯定的回答,而是以“艺术的摄影”代替了“摄影的艺术”的讨论[3]45,以摄影对艺术及社会的巨大影响作用回避了摄影的艺术问题,以至“重要的摄影家们再也不愿意争论摄影是否是属于艺术,只是宣称自己的作品与艺术无关。这一事实表明了他们全然接受了现代主义凯歌高奏地加诸人们的艺术观念的程度:艺术越高级,它对传统艺术目标的颠覆性越大”[4]143。“所有的摄影美学价值观中都有一种闪烁其辞的成分。而这也正好说明了摄影审美趣味之所以要长期为自己辩解和极其反复无常的原因。”[4]152而摄影与艺术的关系,在当下的消费时代、图像时代、数字化时代变得更为复杂,特别是数字对摄影的影响极大,使得摄影的真实性被彻底地“解构”了,从而使“虚构”成为摄影的主要特征,如此一来似乎摄影的艺术地位不言自明了,但实际上并未在艺术理论上得到充分的界说,不过是以数字科技使“虚构”成为摄影的可能来立论,其实质仍然是以传统的艺术标准为参照,无法从根本上界定摄影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的特质。假定摄影可以虚构,但与原本就是虚构的艺术(绘画)又有何区别呢?这不单是纯理论的问题,还涉及摄影的具体实践问题。事实上,关于摄影的讨论之所以众说纷纭,是因为摄影本身是种复杂的混合行为,最起码包括科技与艺术两个部分,要在一个框架内概括出摄影的本质及其众多的功能,混乱就是必然的。
一般认为,摄影是反映世界的媒介。作为媒介,摄影也具有实际的应用与艺术的应用之别,“人们可能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使用这个科技,这个事实是一种文化上的问题,而非科技的问题”[5]405。如语言之于文学,色彩线条之于绘画,音响之于音乐,摄影当然也有实际的应用与艺术的应用之分。而一个媒介的本质是唯一的,但却有多种不同的功能及应用,摄影的本质就是对世界的真实反映,而不同的应用自然有不同的标准。与其他媒介相比,摄影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将被限制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这是它与其他媒介,如语言的艺术应用的根本区别。笔者以为讨论摄影的本质,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摄影的内在本质层面;一是摄影的功用层面。摄影的艺术性及非艺术性,都是其本质的不同显现而已,或者说都是对其本质的不同使用而已。至于摄影的数码化,不过是其在新科技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而已,并不能改变其本质及其功能。
以往有关摄影的讨论,多是涉及到摄影的各个方面,如科学的、社会的、文化的、艺术的应用,等等,本文的讨论只限于“作为摄影的艺术”的范围,而不涉及摄影的非艺术范畴。摄影术的发明正是出于人们要把看到的景象固定下来的渴望,而摄影术的本质正由此而定,即使用照相机对现实景象的记录。至于它的艺术性使用,抑或记实性的使用,则无不是这一本质的不同发挥而已。罗兰·巴特认为,摄影信息的内容是“场景本身,是实实在在的现实”[2]98,即对曾经存在过的事物和人的一种记载,“摄影没有虚构,其本身就能证实;摄影所允许使用的少量人工技巧是不能起证明作用的,相反,那是些假东西:摄影在需要弄虚作假的时候才会使用技巧……对一般观念(对虚构的东西),摄影无能为力,然而,在使我们确信真实性这一点上,摄影的力量却高于人类思想所能构想,并且已经构想出来的一切……任何一张照片都是一张证明,证明一种存在”[6]136-137。罗兰·巴特在这里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然而却被以往的理论所忽视的问题,即摄影的真实性是人类所能构想的最高形式。摄影作假的可能性是最小的,这也正是在当下以作假为能事的数字时代,人们仍然以照片作为真实性的最后保证的缘故,所谓“无图无真象”。怀疑摄影真实性的本身“即透露出,相片在日常生活的用语中,仍被视为是真实的”[5]20。否定摄影的真实性,不过是为证明其艺术性作一铺垫而已,其目的不过是为摄影虚构的合法性作辩护,事实上摄影如果可以成为艺术的话,其本质不在于虚构,恰恰倒在于它的写实性上。
文章来源:《电脑与电信》 网址: http://www.dnydxzz.cn/qikandaodu/2021/0316/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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